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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買房須知-您持有的是哪一種地契 What you should know when buying properties in Thailand-Introduction of land title

Updated: Jul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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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954(佛曆2497年)《泰國土地法》規定,外國人無法持有土地擁有權。也因為這個規定,泰國的地契一般分為兩種,一種為實際擁有、另一種為僅持有地上權。以下為泰國常見地契介紹: 1. Chanote:此類地契指持有人為土地的實際權人,可以將土地進行抵押,擁有土地的泰國人通常持有此類地契。一般您要買房時最好賣方持有Chanote地契。 2. Nor Sor 3 以及 Nor Sor 3 Gor:所有非Chanote的地契、土地權人為政府單位,地契持有人僅擁有地上權。此兩種土地皆可升級為Chanote,唯一差別是Nor Sor 3 Gor已在分區土地廳進行登記所以有確切的範圍。 3. Sor Kor 1以及Por Bor Tor 5:這兩種地契僅表示持有人有土地佔用權,兩者差異是Sor Kor 1可升級為Nor Sor 3、Nor Sor 3 Gor及Chanote。Por Bor Tor 5 僅在地方稅收部門進行登記,可升級為Sor Ko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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