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Oct 19, 20205 minBankruptcy Proceedings in Thailand Part I 泰國破產程序 第一篇 依據佛曆2483年(西元1940年)《泰國破產法》第7條規定,起訴原因包含3個: 1.個人負債大於資產。 2.債務人居住在泰國;或 3.當債權人聲請破產或在這一年之前,債務人本身或代理人在泰國做生意。
AdminOct 11, 20202 min趕快報名! IBC泰國法律事務所將於11月分享〈不景氣時代,泰國企業應注意之法律風險〉IBC泰國法律金融會計事務所合夥人吳婉純律師很榮幸受邀針對駐泰代表處2020年11月14日於曼谷長榮酒店舉辦的2020年「海外僑界青年座談會」,分享〈不景氣時代,泰國企業應注意之法律風險〉。本次舉辦的座談會名額有限,只有100位,有興趣的朋友請手刀報名以免向隅。
AdminOct 10, 20201 minIBC泰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出席駐泰代表處雙十國慶茶會今天是雙十國慶,IBC泰國法律金融會計事務所合夥人吳婉純律師很榮幸受邀出席駐泰代表處舉辦的雙十國慶茶會,與150位泰國各界人士一同慶祝中華民國的生日,並有幸與前幾個月才上任的駐泰大使李應元先生合影。
AdminOct 8, 20202 minAmendment of Thai Civil Procedure Code 《泰國民事訴訟法》修訂案 泰國政府於2020月9月5號公告了佛曆2563年(西元2020年)第32號《泰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於2020月11月7號正式實施。新法案引入訴訟前民事調解程序,當事一方可在起訴前提交調解申請,嘗試以較省時及省錢的方式解決爭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