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Jan 132 minThai Digital Platforms Needs to Report Online Sellers’ Income 泰國數位平台需要申報線上賣家收入 泰國稅務局宣布要求數位平台營運商報告線上賣家的收入,此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一個會計週期內收入超過 10 億泰銖(2,800 萬美元)的泰國電子平台必須建立電子特別帳戶,特別帳戶將揭露平台從線上賣家獲得的收入,這些收入必須提交給稅務局。
AdminJul 5, 20235 minDigital Platform Services Law will be Effective in Thailand 泰國數位平台服務法將於泰國生效 在泰國開展業務的平台運營商必須向電子交易發展局(“ETDA”)提供資訊。須遵守通知要求或簡短通知要求的現有平台營運者必須分別於2023年11月17日及2024年8月19日內通知ETDA。另一方面,潛在的運營商必須在運營前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