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Nov 18, 20213 minWhat Employers in Thailand Should Know About Fix-Term Employment Contracts 泰國雇主需要知道的定期勞雇合約 勞雇合約在泰國只能適用在特定種類的工作像是季節性工作、特殊專案工作非公司本身進行的事業。聘僱關係應在期間結束後終止,且聘僱期間不可延長或提前結束。
AdminAug 26, 20213 minHow Companies in Thailand Can Shut Down Temporarily During COVID-19 泰國企業如何在COVID-19期間暫停營業 在泰國封城的情況下,許多企業難免會思索究竟是要暫停營運;有的是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暫時停運。不論是哪一種狀況,都需要注意是否有相關法律需要遵守。依據《泰國勞工保護法》第75條規定,如果雇主必須暫時或完全停業,並非不可抗力事件,雇主應向員工支付不少於工資的75%,並在限定的時間付款。
AdminJun 30, 20201 minLabor Litigation in Thailand 泰國勞工訴訟須知依據佛曆2522年(西元1979年)《泰國勞動法院設置暨勞動訴訟法》,以下為勞工爭議案的程序: 1. 勞工向勞動法院起訴、 以及訴訟過程豁免支付任何費用。 2. 訴訟應該向爭議發生所在地管轄範圍內的勞工法院提出。
AdminMay 13, 20201 minGambling at Work in Thailand is Considered Violation of Work 在泰國工作中賭博-被視為違反工作規定且可被資遣佛曆2541年(1998年) 泰國勞工保護法 第119條 在僱傭關係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終止時,雇主得不支付員工資遣費 (4)除非是嚴重案件不需給予事先警告,當雇主給予書面警告後違反雇主合理且公正的工作規則、規定或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