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Search


外國投資者不動產投資的法律風險防範(隱名代理與善意第三人)Legal Risk Prevention for Foreign Investors in Real Estate(Undisclosed Principals & Bona Fide Third Parties)
尋求在泰國取得不動產的外國投資者,若透過隱蔽代名安排規避土地所有權限制,將面臨重大的法律風險。最高法院近期判決確認,即使代名人有不誠實或違法行為,作為隱名委託人的外國投資者,亦不得對抗善意取得之第三人,而可能喪失其對不動產所主張之權利。
為保障投資安全,外國投資者應避免使用代名人持有土地之安排,並採取合法且合規之替代方案,例如申請 BOI 投資促進、利用 IEAT 工業園區機制、設定長期租賃權,以及於投資前進行全面性的法律、會計及稅務盡職調查,以有效降低法律風險並確保投資權益。
18 hours ago4 min read
bottom of page
